为适应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加强国内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资源回收利用,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体系,落实《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要求,我部组织修订了《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 21522—2008),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意见电子版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张曦、余化龙
电话:(010)65646861、82268455
传真:(010)82200550
邮箱:zhangxi@ncsc.org.cn、1425611534@qq.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4层
邮编:100035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修订GB21522-2008)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7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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