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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房以旧换新 西宁如何试点?

时间:2024-10-29 00:40:05 作者:佚名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商品房如何以旧换新?参加换购的第一批房地产企业涉及哪些?为适应房地产市场新形势,加快西宁市首套、二手住房流通,打通住房交易链条,提升交易便利度和通畅度,降低交易成本,助力商品房去库存,从2024年9月29日起,西宁市正式拉开了主城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该活动为期一年,房地产领域企业将分批参与活动。

  “帮宁焕”作为西宁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城一策”重要举措,已印发了《关于试点开展西宁市主城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帮宁焕”活动方案的通知》。那么西宁将如何开展住房领域的以旧换新?相关部门对该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帮宁焕”的具体方式是什么?

  部门答复:通过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与计划出售二手房(以下简称“旧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下简称“新房”)的购房居民(以下简称“换房人”)签署协议,开展“卖旧+买新”的换房联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换房人意向购买的新房设定一定期限的“解约保护期”(一般不少于90天),经纪机构优先推动换房人旧房交易,缩短交易周期。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旧房售出的,开发企业和换房人按约定继续完成新房交易手续;旧房未售出的,开发企业和换房人按约定解除协议并无条件退款,换房人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旧房售出的,换房人不按约定继续完成新房交易手续的,按照合同约定定金不予返还。

  住房以旧换新享受哪些政策?

  部门答复: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市房协等部门将联合倡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按约定在购房价款、佣金等方面向购房人给予一定的优惠服务。对换房成功的,经纪机构可在新房交付前为换房人提供租房佣金优惠等服务,通过联动措施,切实降低换房成本。税收优惠方面,按照《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第一批参与以旧换新的企业有哪些?

  部门答复:参加“帮宁焕”活动的第一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包括:城东区西宁市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周家泉·现代城项目;城东区西宁经济适用房发展有限公司的美地大厦项目;城中区青海机电国有控股有限公司的熙龙湾项目;城中区西宁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瑞景·悠然南山项目;城西区青海万方实业有限公司的万方·城西御品项目。此外,参加活动的第一批房地产经纪机构包括:青海富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青海金屋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青海优居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西宁宏辉房产经纪有限公司;青海诚可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青海众辉房产中介有限公司;西宁城邦房屋租赁有限公司;青海中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原文链接:http://www.qinghai.gov.cn/msfw/system/2024/10/24/0300566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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