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运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严厉查处擅自破坏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行为,并取得明显成效。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市局高新区分局和起步区分局,以在建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物流园区等重型柴油货车进出较多的单位为重点对象,采取现场执法检查、夜间蹲守检查等方式对部分重型柴油货车进行依法检查。依法运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或者破坏车载排放系统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在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据统计,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季度查处涉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案10起,有力打击了部分重型柴油货车所有人或使用人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或者破坏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行为,全力以赴打好“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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