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暂行)》的目的?
为了规范生态环境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二、《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暂行)》的信息公开范围有哪些?
1、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办事服务信息;
2、履行社会环境责任的信息;
3、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
4、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信息;
5、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
6、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信息等。
三、《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暂行)》的信息公开方式是什么?
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包括新媒体平台(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信息公开栏、热线电话等。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公共企事业单位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四、《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暂行)》的监督管理方面介绍一下?
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方面,省生态环境厅有权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另一方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公开相关信息的,有权向省生态环境厅举报。省生态环境厅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文件: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舆情网 yuqing.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