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舆情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职权信息

我省老年人优待证以身份证替代

时间:2024-11-16 01:17:22 作者:佚名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近日,为减轻老年人办证负担,省民政厅(省老龄委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不再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11月6日起,在全省范围内不再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以身份证作为享受老年优待服务的合法有效证件。

  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凭居民身份证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吉林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以及各级地方政府规定的老年优待政策。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和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老年人优待政策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实际操作中,办理《老年人优待证》过程繁琐,给老年人带来了不少困扰,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这一环节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省民政厅这一举措旨在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祖维晨)


原文链接:http://www.jl.gov.cn/yaowen/202411/t20241115_332089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舆情网 yuqing.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22879号-5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