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新修订《河北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消防条例》)宣贯视频会议,邀请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专家对《消防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指导各地深入理解《消防条例》的内涵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营造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自觉知法、懂法、遵法的良好氛围。
《消防条例》于2024年9月25日经河北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2024年11月9日起施行。新版条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适应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新要求,落实消防安全各方责任;聚焦当前消防工作中急需立法解决的突出问题,统筹考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并重、火灾防控与应急处置并重、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务实管用,对社会关注度高、问题隐患多的电动自行车、燃气等方面消防安全管理作了具体规定。
宣贯会上重点介绍了《消防条例》的立法背景、必要性、主要内容,并进行了全文解读学习。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有关负责人员,乡镇、街道有关负责人员代表等共计2000余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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