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舆情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举办第60次企业服务日的通知

时间:2024-11-27 20:09:03 作者:佚名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绿色低碳转型和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全省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提升现场观摩会会议精神落实,提升我省重点行业移动源污染管理水平,我厅拟举办第60次“企业服务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活动形式

  活动时间:2024年11月27日(周三)下午15:00-17:00

  活动形式:线上直播

  二、主要内容

  为帮助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人员、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及其运维服务单位进一步深入理解标准及政策要求,引导企业落实移动源污染管理主体责任,本次活动邀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政策研究室郝春晓副主任就《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 1321-2023)、重点行业清洁货运政策、用车大户清单填报问题梳理等工作要求进行深入解读,并对相关问题开展线上答疑。

  三、参加人员

  1. 厅总工程师,科技标准处、移动源污染监管处、综合执法处、稽查监督处、省生态环境技术中心等处室(单位)负责同志;

  2. 各市生态环境局及分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

  3. 已安装门禁系统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相关负责人,开展门禁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的运维单位相关人员;

  4. 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省环保联合会、省绿色发展协会相关会员企业代表。

  四、参会地点

  省生态环境厅二楼会议室设主会场,各市生态环境局及分局分别设分会场。

  请省生态环境厅参会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市生态环境局及分局参会人员在各自分会场参会。

  请企业参会人员复制直播间地址链接至浏览器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在线参会。

  五、其他事宜

  1. 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相关企业参会人员按时参会。

  2. 请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省环保联合会、省绿色发展协会通知相关会员企业代表按时参会。

  3. 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好当地的企业服务日活动,并于12月6日上午12:00前报送活动的具体内容、成效及在服务企业方面的典型做法等相关材料到省生态环境厅指定邮箱(hnhbbz@163.com)。

  4. 请省生态环境技术中心统筹“河南环境”政务新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联 系 人:尚志广

  联系电话:0371-66309083

  附件:直播间地址链接及微信二维码.docx

  2024年11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henan.gov.cn/2024/11-26/309093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舆情网 yuqing.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22879号-5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