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厅拟对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60万吨化学浆项目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核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批复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0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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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30039
排污口名称 | 设置单位 | 报告编制单位 | 排污口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
九江市湖口县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排污口 | 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 |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下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 位于长江湖口、彭泽保留区(右岸湖口段),江西省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沿江路21号,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2′52.6″、北纬29°50′40.6″。 | 工业废水39725m3/d,生活污水275m3/d。 | 连续排放 | 泵站、涵闸 | 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二者较严排放限值。 | 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83.3t/a,NH3-N≤7.43t/a,TP≤1.19t/a, AOX≤2.03t/a,二噁英≤12.77mg/a;总氮排放量减少5.10t/a;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COD≤476t/a,NH3-N≤42.43t/a,TP≤6.8t/a,AOX≤2.03t/a,二噁英≤12.77mg/a,总氮≤163.2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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