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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时间:2024-11-27 22:25:59 作者:佚名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为进一步规范冰雪季期间餐饮服务经营者行为,近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出一封《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信》,引导经营者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督促餐饮商户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1.文明诚信经营。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共同维护哈尔滨市良好的餐饮消费环境。

  2.严禁超负荷经营。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范围经营,根据实际供应能力合理控制原材料采购和饮食供应数量,不得超负荷、超范围经营,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3.严把原料采购。各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以及超过保质期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经营野生蘑菇。确保肉类禽类来源正规可追溯,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严把采购验收关,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

  4.加强人员管理。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服帽,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5.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的要求进行加工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做到成品及半成品和原料分开、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加工制作工具分类定点存放,制售凉菜、生食海产品的应由专人在专间加工制作,避免交叉污染。制作食品应烧熟煮透,制作完毕应及时食用,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规范食品加工行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等。

  6.抵制餐饮浪费。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加强自律,主动提醒顾客理性消费,引导顾客合理点餐、科学点餐,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供合理份量饭菜,减少“大份菜”,提供“小份菜”。

  7.执行明码标价。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菜单和电子显示屏等有形载体标示的菜品价格及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明码标价的要求,杜绝随意乱涨价、菜品质量差、“天价餐”、诱导消费、变相涨价等问题的发生。

  

  

  


原文链接:https://www.hlj.gov.cn/hlj/c107858/202411/c00_317879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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