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按照《关于反馈黑龙江省2020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调查情况的函》(环松辽函(2020)23号)要求,现将鸡西市、绥化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鸡西市整改情况
鸡西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鸡西市鸡冠区两西明渠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确定了封堵、填充、纳管的明渠整治办法,于9月21日开工整治,截至10月8日已完成了整改工作,填充176米暗渠,暗渠端头砌筑毛石墙进行封堵,新建排水管96米,周围住户排水全部并入管网。同时完成了对冠城蓝湖湾南侧湖面垃圾的清理,并增设了“爱护环境卫生 禁止乱倒垃圾”警示标志,整改工作如期完成。
二、绥化市整改情况
绥化市召开黑臭水体整治推进会,针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责任和整改要求,于9月11日开始通过开展截污控源河道清淤生态补水、岸线清理等治理手段,对黑臭水体反弹路段进行治理,共出动人力约500人次,机械设备190余台次,对污染反弹问题进行了彻底的整改,于10月28日完成整改工作。监测数据显示,已消除黑臭现象。
下一步继续加强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巩固成果,防止城市黑臭水体返黑返臭情况发生。
联系人:李欣
电 话:(0451)87113099
附件:1.鸡西市整改情况报告黑环函〔2020〕317号附件1.pdf
2.绥化市整改情况报告黑环函〔2020〕317号附件2.pdf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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