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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4年12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时间:2024-12-10 19:29:24 作者:佚名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10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6120(相关业务处电话)、65646067

  传真:010-65646118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邮编:100006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天红研究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建造阶段)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天红镇

  江西天红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天红研究堆项目申请建设一座20MWt池式反应堆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4.6亿元,环保设施投资总额约为2.66亿元,占工程总投资比例约为10.8%。

  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硬化路面、控制车速、使用低噪声设备、污废水回用、建筑垃圾分类等措施,并制定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确保满足标准要求。

  运行期间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放射性流出物环境影响、非放射性环境影响等。本项目配套建设了废液处理系统、固体废物处理系统、监测系统以及相关的放射性废物处理厂房等,正常运行时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均回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将收集并贮存在专门场所。本项目对公众个人造成的最大剂量低于标准限值。

  通过采取上述各种环境保护措施,可保证反应堆的辐射环境影响和非辐射影响均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公众参与说明显示,建设单位采取了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方式向公众征询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环评相关的意见。

  无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gsgg/gongshi/gsq/202412/t20241210_10983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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