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庆市586家排污单位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上公开自行监测数据,其中“方案上传率、企业联网率、监测任务完成率”三项工作取得历史性新突破,均在全省排名第一位。
自行监测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环节的重要部分,既是企业对其生产排污行为负责的体现,也是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时作出的承诺。今年,大庆市纳入“全国平台”的企业监管任务繁重。为全面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推进自行监测工作有效开展,大庆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采取专人负责、加密调度、定期通报以及技术帮扶等措施,对于核发排污许可证三个月以上的企业,进一步规范化监督管理,并取得实效。截至11月底,根据“全国平台”统计显示,大庆市排污许可证发证企业“方案上传率、企业联网率、监测任务完成率”均在全省排名第一。 据悉,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并如实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简称“全国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实现自行监测数据的公开。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全局将持续加大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的监管力度,健全环境监测、环境执法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管理闭环,提供专业指导督促企业规范监测,为企业许可证后管理工作解困疏导,切实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及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为环境执法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支撑。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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