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办法〉的决定》已经2025年8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赵龙
2025年9月1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办法》的决定
《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已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决定废止《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09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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