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减轻企业和职工缴存压力,疫情防控期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调整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政策。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各中心要合理延后还贷、提取期限。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贷的,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人民政府相关政策及《通知》要求,截至6月20日,全省累计为18736家企业74.90万名职工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13.06亿元,其中为企业缓缴6.80亿元;对73971笔14348.61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记录;通过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政策,支持9772名缴存职工多提取公积金2695.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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