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舆情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专业装备

两部门印发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

时间:2021-03-10 08:50:55 作者: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制定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并于近日印发。

  办法适用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和指定工作。根据办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应具有下列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之一:与中国悠久连续的文明历史有直接和重要关联,与中国近现代政治制度、经济生活、社会形态、科技文化发展有直接和重要关联,见证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与发展历程,见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突出体现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集中反映本地区文化特色、民族特色或见证多民族交流融合。同时,要体现特定历史时期的城市格局风貌、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存完好。其中,要求“历史文化街区不少于2片,每片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不小于1公顷、50米以上历史街巷不少于4条、历史建筑不少于10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少于10处,保存状态良好,且能够体现城市历史文化核心价值”。

  此外,办法还确定了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县)需要满足的工作要求。其中特别强调,申报的城市(县)必须“近3年未发生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破坏保护对象等致使城市(县)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未发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和重大文物违法事件”。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8.27 宗边

住建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舆情网 yuqing.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22879号-5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