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的命名,我部组织编制了《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命名规则 第1部分:分析方法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并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书面反馈我部。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我部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法规司段光明
电话:(010)65645273
邮箱:biaozhun@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命名规则 第1部分:分析方法标准(征求意见稿 )
3.《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命名规则 第1部分:分析方法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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