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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司法行政系统10项措施“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时间:2024-06-04 04:51:36 作者:佚名来源:辽宁省政府

  5月30日,从省司法厅了解到,为更好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日前制定出台10项措施,以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为切入点,聚焦破解我省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更好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基础上,我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将行政复议、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事项进驻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帮助民营企业获得全天候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发挥公司律师专业优势,我省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公司律师队伍,不断完善公司律师管理制度,依托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工作,为企业提供各类法律咨询。

  优化涉企公证服务,我省强化“公证+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着力提升涉企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质量,为企业提供及时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发挥仲裁非诉讼纠纷解决职能,我省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将仲裁列为解决纠纷的方式,鼓励仲裁机构为企业制定“惠企”措施、建立仲裁绿色通道,对相关案件快速调解、快速裁决。

  多渠道推动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我省要求设立便企绿色窗口,实行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探索推行“复调对接”模式,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此外,10项措施还提出积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及时排查化解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物业租赁、劳动争议等领域的纠纷,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护航企业“走出去”。


原文链接:https://www.ln.gov.cn/web/ywdt/tjdt/2024053109241796883/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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