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
近期由于受伊春鹿鸣矿业尾矿库泄露事件影响,我省绥化市呼兰河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已于4月1日停止使用。目前,水源地上游支流依吉密河仍在持续投放絮凝剂,虽然呼兰河水中的钼已经达标,但是由于担心沉积在底泥中钼的析出溶出,群众不接受马上饮用呼兰河水,绥化市政府已经决定启用原绥化市第二水源地应急供水,目前水量充足,满足供水要求;待呼兰河清污工程结束、不再投放絮凝药剂、水体恢复正常后,适时启用该水源地。根据《2020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不再报送已停用水源地监测数据,并证明已停用”的要求,呼兰河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停用期间,申请暂时停止报送监测数据,待恢复供水后,再恢复报送监测数据。
此外,绥化市呼兰河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是列入《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水源考核名单(环办水体函〔2020〕123号)中的水源地,考虑到受突发环境事件导致水源地停用,建议考核评价时予以剔除突发事件影响。
妥否,请批示。
附件: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绥化市呼兰河地表水饮
用水水源地不参与考核的请示》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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