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贵司《关于2020年1月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函》(水体函〔2020〕11号)和《关于2020年2月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函》(水体函〔2020〕14号)收悉。现将我省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情况
鹤岗经济开发区企业较少,2019年鹤岗市政府组织对入住园区的企业重新进行废水量调查,认为原设计规模偏大,将原设计“日处理能力近期10000万吨、远期10000吨”调整为“近期5000吨、远期10000吨”。2019年12月《鹤岗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可研调整报告》编制完成,并获鹤岗市发改委批复(鹤发改〔2019〕201号)。目前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并通过技术审查,正在施工图纸设计阶段,即将进行技术评审,但由于疫情原因初步设计和施工图招标控制价、设备采购询价工作滞后,预计10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我厅下步将积极督办工程进度,确保尽快完成。
二、水质超标原因分析
(一)哈尔滨市摆渡镇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分析
1.超标断面水质情况
松花江干流摆渡镇断面水质目标为Ⅲ类,化学需氧量超标0.3倍,2020年1月水质类别为Ⅳ类。
2.水质超标原因分析
一是断面附近木兰县污水处理厂现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虽然11月份监测报告和在线监测数据均显示达标排放,但是与松花江摆渡镇断面执行的Ⅲ类标准还存在差距,对水质有一定影响;二是冰溶期间,沉积在土壤中的农药化肥融入水中,随地表径流进入河流,同时冬季河流水体流速慢、自净能力较弱,对水质有一定影响。
3.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木兰县污水处理厂将进一步升级改造为一级A标准,预计年底前完成。现已完成立项、可研、招标、批地、围挡、设备采购等工作。其他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二是督促哈尔滨市强化环境监管,严厉打击沿河违法排污行为,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加大巡河力度及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力度。
(二)哈尔滨市呼兰河口内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分析
1.超标断面水质情况
呼兰河口内断面水质目标为Ⅳ类,氨氮超标0.3倍,1月水质类别为Ⅴ类。
2.水质超标原因分析
根据监测数据及现场排查情况分析,造成1月份呼兰河口内断面氨氮偏高的原因有:一是呼兰河沿线呼兰老城区一期、二期和松北利林、利民污水处理厂虽处理达标排放,但利林污水处理厂执行标准偏低,呼兰老城区二期等污水厂个别时段出水氨氮浓度较高,叠加呼兰、松北两区农业和生活面源因素,对呼兰河水质产生影响。二是枯水期流量降低,受冬季水温偏低和复氧能力下降影响,污染物得不到有效降解,河流自净能力下降。叠加上游来水污染物浓度偏高,水质变差。
3.采取的主要措施
要求哈尔滨市适时组织加密监测,密切关注呼兰河水质变化。督促哈尔滨市加快推进利林污水厂提标扩建项目实施,引导鼓励沿线污水厂执行超低排放,继续加大排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
(三)鸡西市兴凯湖、小兴凯湖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分析
1.超标断面水质情况
小兴凯湖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1月总磷超标0.5倍,化学需氧量超标0.1倍,水质类别为Ⅳ类。兴凯湖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2月总磷超标1.8倍,水质类别为Ⅴ类。
2.水质超标原因分析
一是受自然因素影响。受去年强台风“利奇马”“罗莎”和“玲玲”外围冷涡气旋影响,大量湿地植物被连根冲走,会同大量腐殖质入湖,冰封期总磷得不到有效稀释和沉降。二是内源性影响。去年兴凯湖作为新的饮用水水源地,由于湖体水流的流动使湖底沉积物中的氮、磷等营养物在适当的条件下释放出来,导致湖中氮、磷浓度有所上升。三是不排除俄方影响。兴凯湖是中俄界湖,俄方占70%。据相关部门和渔民反映,俄方水域去年多次发生洪涝灾害,大量腐殖质入湖。兴凯湖总磷居高不下的原因,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3.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推进全面治理。进一步实施《兴凯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施治,落实《兴凯湖区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穆棱河补给兴凯湖水量调配工作方案》等6个方案任务。二是实施小流域整治。按照鸡西市《全市地表水环境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全面诊断黄泥河、滴道河、裴德里河等小流域污染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逐步完善整改。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兴凯湖总磷指标变化情况监测工作方案》,继续对兴凯湖水质进行加密监测。实施湖区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城镇生活源和非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行业涉水企业综合整治。要求全部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氨氮和总磷超低排放。四是推进良好湖泊项目实施。确保年底前,实施完成生态保护、污染源治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生态安全基础调查等4大类36个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发挥总磷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效果。五是开展总磷超标成因分析。谋划开展中俄界湖-兴凯湖总磷超标污染成因诊断分析及治理研究,争取国家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参与支持,科学施策,根本改善水质。
(四)鸡西市知一桥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分析
1.超标断面水质情况
知一桥断面水质目标为Ⅳ类,1月氨氮超标0.3倍,水质类别为Ⅴ类。
2.水质超标原因分析
一是冰封期,天然补给水少。1月份天然补给极少,几乎无生态流量,补给水的主要来源是生活污水。鸡西市对辖区内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施“超低排放”,外排污水氨氮浓度小于2mg/L,但仍为Ⅴ类水体。同时,部分矿区及农村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加剧了水体污染。二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还没有全面完成。目前,鸡西市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只有鸡冠区、城子河区、麻山区和恒山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一级A升级改造,其它污水处理厂尚处在改造前期阶段,向阳镇、虎头镇和连珠山镇等重点乡镇还没有开工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
3.采取的主要措施
督促鸡西市继续落实《兴凯湖和穆棱河流域水体达标方案》实施“超低”排污。所有生活污水处理厂,氨氮排放标准小于2mg/L,进一步削减生活源对流域氨氮的贡献率,逐渐提升流域水质。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逐渐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并达标排放,改善小流域水质,通过“以支促干”,改善流域水质。
(五)鹤岗市梧桐河口内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分析
1.超标断面水质情况
梧桐河口内断面水质目标为Ⅳ类,1月氨氮超标0.3倍,水质类别为Ⅴ类。
2.水质超标原因分析
鹤岗市东、西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较低,现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且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支流尚有3条黑臭水体未完成治理,部分生活污水没有纳管收集,部分生活污水虽已纳管但并未并网。
3.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继续推进鹤岗市西部污水厂3万吨/日扩建工程及东、西部污水处理厂一级A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力争10月底前建成。二是继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综合实施河道整治、底泥疏浚及处理、截污纳管、岸上绿化等工程,年底前完成小鹤立河、前进沟、西山沟三条剩余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加快组织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水质监测,满足销号条件的及时上报申请销号。三是继续推鹤岗市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生活污水全部收集纳管,做到应收尽收,杜绝生活污水直排。
(六)白沙滩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分析
1.超标断面水质情况
白沙滩断面位于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大庆市杜蒙县和吉林省镇赉县交汇处,是吉林、黑龙江共有国控断面,水质目标为地表水Ⅲ类水质,1月化学需氧量超标0.2倍,水质类别为Ⅳ类。
2.水质超标原因分析
太合闸排水水质较差,在冬季嫩江干流径流量小的情况下,对下游白沙滩断面超标有较大贡献。太合闸排水主要由杜蒙、林甸县的工业、生活污水,乌裕尔河、双阳河泄洪水组成。该闸于2019年8月份开始排水,2020年2月28日停止排水,高峰期排水量平均80立方米/秒。2019年5-6月对该排水口监测了4次,化学需氧量3次超过了37mg/L,高锰酸盐指数均在8.9mg/L以上;10月份监测了2次,高锰酸盐指数为8.5mg/L和9mg/L,化学需氧量为28.5mg/L和27.8mg/L。
3.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江桥镇污水处理厂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巡河,严禁河道内堆放垃圾、秸秆、粪污,严禁河道内放牧,对发现的河道内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二是深入推进生态补偿。继续实施乌裕尔河、双阳河、嫩江干流水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各地方政府水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推进治理成果长效保持。三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杜蒙县和林甸县污水处理厂目前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全部提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专此报告。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13日
(联系人:张海军 联系电话:0451-8711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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